齊魯網·閃電新聞5月24日訊 5月24日,濱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“推動高質量發展”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八十八場,邀請濱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田廣輝,濱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產融服務中心副主任、四級調研員王玉霞,濱州市財政局金融科科長劉冬,圍繞《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辦法》主題介紹有關情況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田廣輝介紹,中小微企業數量占比高、就業帶動能力強、經濟貢獻大,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,要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,堅定不移地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。對此,從中央到地方,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,通過持續不斷地完善金融服務配套設施,努力打造推動企業融資紓困的良好環境。此次,濱州市政府制定出臺《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辦法》,既是對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發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業、“三農”融資發展等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,更是針對中小微企業可抵押物不足、擔保融資機構單一、風險分擔機制不夠等問題,構建“政銀保企”四方聯動機制,破解中小微企業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個體工商戶融資難、融資貴問題的創新舉措。
具體來講《管理辦法》出臺的目的有三個方面: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,降低企業融資成本。主要通過信保基金擔保增信、應急轉貸,以及風險補償等政策的引導和保障,推動形成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,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,放寬信貸條件,降低融資成本,破解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融資瓶頸。
創新財政資金扶持方式,提高資金使用效率。將財政和金融政策融合,變傳統的專項資金投入為融資擔保增信,進一步增強政策的廣泛性和普惠性,通過撬動金融資本,引導市場力量支持企業融資,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。
促進企業信用建設,引導依法誠信經營。通過開展信保基金企業評級,將評級結果與融資扶持掛鉤,由金融機構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,引導企業認識到信用的價值,進一步增強信用意識,營造珍惜信用、重視信用的良好社會環境。
《管理辦法》共五個部分,25條:
第一部分為總則。該部分明確了信保基金的概念、服務對象和功能以及運作原則等內容。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是指由市、縣財政安排,運用濱州市智慧產融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化管理,按照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定,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、農業生產經營組織、個體工商戶在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融資,提供擔保增信、應急轉貸、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的政府專項基金。
信保基金遵循“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,分類管理、科學決策,產融結合、風險共擔”的原則,按照項目選擇市場化,資金使用規范化,提供服務專業化的思路運作,確保信保基金使用規范、安全和高效。
第二部分為基金設立與管理。信保基金按照“1+N”模式設立,包括1個信保基金池,基金項下設立若干專項業務,基金總規模約2億元,初始規模約1億元,資金來源包括整合存量、安排增量、對上爭取以及利息收益等。
理事會由濱州市政府分管領導,濱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、市財政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大數據局、市人行、濱州銀保監分局主要負責人,以及各縣市區政府、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組成。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,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。理事會辦公室設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,辦公室主任由該局主要負責人兼任。理事會負責制定和修改有關政策,審議決定信保基金管理、使用原則和方式等重要事項。
基金管理機構、托管銀行、合作金融機構均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。
第三部分為基金運作。信保基金通過擔保增信、應急轉貸、風險補償方式提供政策支持,服務對象通過市智慧產融服務平臺申請政策支持,金融機構根據信保基金業務評級結果,為服務對象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。
貸款出現風險以信保基金代償后,合作金融機構受托繼續進行追索,確實無法追償的,經基金管理機構審核后,報理事會批準后核銷,基金核銷部分由市級和相關縣市區、市屬開發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,在下一年度預算中安排補充。
第四部分為基金監督。該部分明確基金管理機構定期向理事會報告信保基金運作情況,每季度結束后提交季度報告及財務報表,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提交注冊會計師出具的《年度會計報告》和《年度運行情況報告》。信保基金及項下業務接受財政、審計部門的監督、檢查、審計。
第五部分為附則。該部分明確了信保基金項下專項業務實施細則的制定要求等事項,本辦法自2023年5月21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下一步,濱州市將加快推進《管理辦法》的落地實施工作,系統做好基金管理機構的確定、資金落實到位、信保基金運行等工作,切實發揮信保基金效能。